新华网郑州12月3日电(记者李亚楠 马意翀 姜亮)对许多货车司机来说,超载罚款简直如家常便饭,不过超载罚款罚到逼人服毒自杀还是让人震惊。近日,河南永城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公路三乱”问题再次被抛到舆论浪尖。
缴过“月票”还挨罚 车主愤而服农药
刘怀洲兄妹今年4月贷款买了两辆货车跑运输。11月14日,他妹妹温丽因不满永城运政、路政拦车罚款,一气之下当场喝下农药自杀。
目前,温丽已脱离生命危险,河南省监察厅、交通厅也成立调查组介入,要求严处有关责任人。不过,人们的关注点已经超越事件本身,矛头直指导致这一悲剧的“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现象,及其背后的公路管理执法体制弊端。
据当天和温丽同行的司机郭万里介绍,他们事先缴纳了超限罚款的“年票”和“月票”,年票向运政部门缴纳,每辆车每年交3000元;月票每月向路政部门缴纳3000元,缴款之后就可以超载行驶,有效期限内不用再交罚款。
当地有无“月票”正在调查中,但对货车司机来说,“月票”并不陌生。常年致力于货车维权的王金伍告诉记者,“月票”并不稀奇,这是执法部门懒政和以罚代管的表现。“超载罚款有自由裁量权,很可能一次只能罚1000元,或者500元,那么我一次罚你3000元,以后管你拉多少,我也不用过磅、也不用拦你,车主不耽误时间,还能多拉,执法部门省事,收入还不减,双方都乐意。”
合法车一月罚9000元 五部门执法标准混乱
据刘怀洲介绍,自他购车以来,不到一年时间,被罚款已有十多万元。“挣不着钱,还要赔钱呢。”记者在永城随机采访的一些货车司机也反映,跑运输挣不了几个钱。
跑一趟运输到底罚款几何、利润几何?永城一位运输公司的老板刘新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的公司有40多辆货车,跑永城-徐州线,拉煤和沙子等。
据他介绍,一辆车到徐州一天来回拉货60吨,运费一吨55元,来回油钱1200元,过路费600元,司机工钱一天300元,饭钱100元,单趟罚款300元,这样算下来,一辆车一趟能挣800元,一辆车一个月要罚去9000元。
刘新闻说,对他们的罚款主要来自省外交警,罚款名目种类繁多,有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有车辆安全设施不全,甚至因为轮胎带花不够被罚款。刘新闻认为,他的车一不超限,二不改型,三不违章,都是硬罚,这让他接受不了。
永城地处豫皖苏鲁四省交界处,货车司机普遍反映,各省处罚、收费标准的不统一也让他们无所适从。一位货车司机说,有些省规定超限10%以内不处罚,有些省超限1公斤也要罚;有些省高速公路六轴货车限重49吨,有些却是限重46吨或48吨,在这个省能跑,到另一个省就没法跑了。
公路管理政出多门,更是让货车司机深受其害。据记者了解,能对货车进行罚款、收费的有交警、运政、路政、城管、收费站,分属公安、交通和城市管理三大部门。
据王金伍介绍,同样的行为多个部门都伸手罚款,却标准不一,例如“超载”行为,交警叫“超载”,按行驶证的核定,最高罚款2000元;路政叫“超限”,按照车轴的核定,最高罚款3万元;城管叫“超重行驶公路”,最高罚款2万元;运管叫“超越许可” 按照营运证最高罚款10万元;收费站叫“超限行驶公路”,按照车型收费最高达到费额的16倍。
变革公路执法体制 终结治超“罚款经济”
永城车主自杀事件发生后,腾讯网一项“谁该对货车超载问题负更大责任”的调查显示,95%的网友选择了执法部门。业内人士认为,执法部门基于“罚款经济”的利益考虑,缺乏从根本上遏制超载的动力,这是当前公路管理执法体制导致的必然结果,也是超限超载屡禁不绝,公路“三乱”顽固如初的根源所在。
早在2004年,交通部、公安部和发展改革委就下发通知,明确要求统一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但9年过去了,情况并没有太多改观。
王金伍说,超载超限为啥这么多年治不住,不是车辆本身难治理,而是执法部门本身不愿意。“如果治理好了,他就罚不了款了。”
他举了一个例子。有个超限检查站,一天收入达到十多万元,他所在的县很高兴,但是省里集中进行超限治理活动,车队都停下来观望,到第四天,这个超限检查站的收入一下子降到不足一千块钱。当地的交通局长就说,这样下去我连电费都交不足,这些人吃喝咋办。
面对指责,很多公路执法部门宣称,他们的罚款全部上缴财政,他们的工资福利并不同罚款挂钩。但熟悉情况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罚款上缴之后都会返还,有些按80%返还,有些更高,甚至百分百返还,不仅部门经费不足需要靠罚款解决,有些地方甚至将罚款当作财政创收的重要来源。
王金伍说,虽然治理公路“三乱”的各种通知、决定、规章层出不穷,但只要涉路部门紧抓罚款资源不肯撒手,这一问题就难以根治。
业内人士建议,应借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春风,对当前的公路管理执法体制进行深刻变革,整合执法主体,统一执法标准,将执法权同部门经济利益脱钩,才能有效遏制超限超载和公路“三乱”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