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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舟 作者文集
6月11日,环境保护部对两大电力巨头――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开出了历史上最严厉的环评罚单,暂停审批两家企业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之外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指出,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在金沙江中游建设华电鲁地拉水电站和华能龙开口水电站,并已开始截流,严重违反了国家环境管理有关法规。(《CCTV-经济半小时》6月17日)
我国水能资源丰富,能用于发电的将近5.4亿千瓦,居世界第一位。水电是可再生资源,被誉为绿色电力——无污染,不需消耗能源,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加大水电开发逐步降低火电规模,是国家电力能源统筹发展的大趋势。从这个角度看,金沙江水电开发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可以发展地方经济、改善民生状况;还可以“云电外送”,缓解华东、华中、广东和补充四川、云南的电量不足……
但凡事有利就有弊。首当其冲的就是环境和生态问题——兴建水利工程,截流筑坝,会让活水变死水,加剧环境污染。弄不好,还会导致整个金沙江沿岸流域的生态系统遭遇不可恢复的戕害。除此之外,还有受益如何“分享”、“开发性保护”责任如何分担等问题——中上游都在建水电站,那么,下游地区怎么办?由此所造成的生态破坏又由谁来埋单呢?只建设不保护,一味进行资源开发,很多河流资源遭遇毁灭性破环。
与之相比,倒是地方政府在政绩和税收上,相关开发企业在经济利润上赚了个不亦乐乎——在那一面面“推进水电开发”的宣传牌后面掩盖的其实就是巨大的利益。水电建设期间,开发商会向地方政府缴纳巨量的税收,大大增加当地的财政收入,一部分人会搭车致富,而公共利益以及生态保护往往并不是水电开发的赢家。正像有专家所言,从某种意义上讲,水电工程效益的获得是牺牲工程建设区和水库淹没区广大群众的现实利益换来的。
江河水电开发要慎重。因为,水电开发并不是改善民生和发展经济的唯一路径。而且,在生态脆弱及生态具有特殊价值的地区,尤其不能走片面的资源开发道路。如果开发不可避免,也要将之视为资源配置而不是利益蛋糕——要全面统筹规划,不能进行掠夺性资源开发,要在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政府利益与民生利益、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找到一个有序的平衡点,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