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
11日起,2008年养路费开始正式征收。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副处长李公科在网上回答公众问题时表示,如果奥运期间长期实行单双号措施,必然要考虑养路费退费问题。
此前有消息称,机动车单双号交替上路的限制方式将可能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施行。对于公众都十分关注的养路费问题,李公科表示,虽然目前对于奥运期间实行怎样的交通限行措施还没有明确,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需要长时间的限行,车辆不能上路,必然要考虑退费的问题。“只要有较长时间的限行,我们肯定会做好养路费的退费工作。”
具体措施会遵循“不增加车主麻烦,避免车主利益损失”的原则,其中不排除将退还的养路费折合到下年养路费中的方式。“明年可(因此)少征一部分,如果发生了车辆变化,注销或者是到异地了,我们可以办理退费,这样可以避免浪费。”
如果车主发生养路费征缴凭证丢失的情况,明年将会出台新的补证方式,据透露,将来凭证如果丢失必须登报声明作废,才能补领新的。
另外,恶意欠费是路政局打击的重点,最高罚款幅度将高于正常幅度5倍的罚款。(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