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杜宇)建设部16日在其官方网站上通报了对2005年7月14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全国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情况。
其中,广东、山东、重庆、天津、辽宁、河北、黑龙江、湖南、江西等9个地区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依法对9起重大安全事故所涉及的11家施工企业实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发生在天津、江苏、云南的3起三级重大安全事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尚未暂扣。建设部要求,天津、江苏、云南等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按照规定的时限将本地区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情况书面通报给发生事故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对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不力的地区,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予以通报。
发生在江苏、黑龙江的2起三级重大安全事故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部要求,江苏、黑龙江等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同时要对本地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自北京西单西西工程重大事故发生后,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