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
刚从新疆棉花市场折戟的“温州炒棉团”(本报2月24日B2版曾作报道),其资本逐利的脚步又踏入了国家严格控制的石油开发领域。据新疆浙江企业联合会温州商会介绍,目前,包括近年曾在当地棉花市场上翻云覆雨的投资客在内,温州商人正携巨资进入新疆能源高地———油井投资,温商购井建炼油厂已在新疆频频发生且还在剧增。
在国家对石油勘探、开采和炼油仍严格控制的背景下,个体投资规模相对较小的温商显然不具备独立开发和炼油的条件,但他们确实正在参与开井炼油,这其中“玄机”何在?
与之前温州闻名全国的“炒房团”、“炒煤团”、“炒棉团”一样,正在迅速膨胀的温州“炒油团”在“投资小、期限短、回报高”的巨大诱惑下,高风险也伴随而来。或许正如一些温州油商所说:“我们就像在政策边缘走钢丝,随时都有可能跌落下来。”
温商盯上新疆石油
近日,在新疆石油界又流传一个消息:一温商又在克拉玛依市神秘买进15口油井。按目前的行情,1口油井至少须投资150万元。
与很多关于温商的故事一样,温商买油井也是成“团”出现的。
以服装批发起家的温州女老板王荣森,两年前就在新疆以200多万元买下了3口油井,投产一年后获利颇丰。今年她的计划是,买下30口新疆某地的油井开采权,酝酿更大的开采计划;今年农历年初,温商林正平也从亲戚朋友处筹资200多万元,携款赶赴新疆,为春节前看中的几口油井预付定金……
与石油边贸不同,许多温州人显然对“看得见、摸得着”的油井投资更感兴趣。“不少温商在新疆已从当初的商贸等短线投资行业,逐渐向石油、房地产等长线投资行业转移。石油是我们在新疆下一步发展的重点新兴产业。”新疆浙江企业联合会温州商会秘书长、新疆新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宣钱说。
黄介绍,其实早在上世纪末,温商就开始涉足新疆石油业,但参与人数较少、资金有限。2001年至2003年,他们在新疆的石油投资进入了一个小高潮,投入资金和人数都逐渐扩大,在世界油品价格一路走高的背景下,多数企业都获得了巨额利润。去年尽管受宏观调控影响,但温商投资新疆石油仍热情高涨。
新疆温州商会一知情人士透露,温州人敢于率先参与开发新疆石油,与其在新疆多年的创业经历,以及建立的良好社会关系密不可分。“去年在新疆的温商创造的财富,已占当年新疆GDP的10%以上”,在新疆采油、建炼油厂的温商,都成了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
“国家对民资进入石油领域的‘框架性条文’已很明确,如再出台相关的细则,预计2005年至2006年,温商赴新疆投资石油将会出现高潮。”黄宣钱认为。他指的政策因素是,年初国务院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传递出国家将进一步开放垄断行业的清晰信号。
120口油井超过50亿投资
石油产业作为温商投资的“新宠”,新疆温州商会“还没来得及”对相关数据作出详细统计,但记者还是从一些“油商”处,探知了部分耐人寻味的数据:
目前温州人在新疆已控制约120口油井,投资总额在18亿元以上,如加上后续加工的炼油设备等投资,温商在新疆石油领域的投资额将超过50亿元,其中改道加入的“棉商”占很大部分。
“实际上,除直接投资石油开采外,成品油进口也是温商在新疆投资的另一渠道,两者相加的金额将近百亿元。”新疆温州商会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
“投资小、收益高、见效快”是温商用实践传递出的新疆“油富”信号,也是吸引他们“裙带”资本迅速集聚的根本所在。
曾在陕北有采油经验的温商林正平算过一笔账:陕北油藏较浅,平均不到1000米,打一口井一般只需十几天,投资约50万元。按一口产量中等的油井每天出油2吨、每吨原油1500元计,每天收入达3000元,一年的产值就是投资额的2倍。除去开支,每年利润至少有50多万元。与陕北相比,新疆油井无论是储量还是油质都更佳。
相对整个新疆石油产业而言,目前温商的石油投资所占比例可以说还很小。但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李金叶认为,在石油基本处于国家垄断经营的背景下,温商能在“夹缝中”捞得一瓢羹,无疑显示了民资的“破壁”能量。
李金叶也表示担忧,从“温州炒棉团”高抬新疆棉价致最终“炒棉泡沫”破灭看,民资进入石油产业一定程度上也会带来无序性,需正确引导或设置一定的进入门槛,毕竟石油是稀缺性战略能源,其开放应有战略统筹性。
温商大张旗鼓进入新疆石油业已引起了当地有关部门的注意。新疆克拉玛依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公开称,油井是国家严格控制的稀缺性资源,不允许随便卖给民企无序开发。
主流模式:联营开发
从整体看,石油开采无疑是高投资的行业,一个油田开采动辄投资数亿元乃至上百亿元,但目前温商大都是数百万元左右的散户投资,超过上千万元的投资者寥寥无几。
更大的难题是,目前民资在油源开采、提炼领域都受政策严格限制,温商的行为显然具有“打擦边球”的味道。1997年重新修订的国家《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勘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从事矿产资源勘察和开采的,必须符合严格规定的资质条件”,当地业内人士称。
可见,温商在新疆石油投资领域仍存在明显的政策限制。但从温商投资新疆石油已自发形成的规模看,其现实存在的经营应有“玄机”。
曾在新疆一石油公司工作多年的新疆温州商会办公室负责人透露,温商面对投资石油的庞大资金需求,他们一般用挂靠当地石油公司或勘探公司的方式联营开发。
他说,拥有石油勘探和开采权的当地企业,往往愿意把一些小产量油井的投资权转让给温商,并要求他们上交一定的计划油量,或缴纳双方约定的投资额,这就形成了名义开采权掌握在当地石油公司,而实际上则由温商操作的“联营开发”。这位负责人称,“挂靠国营公司进行石油开采和提炼”,是目前温商投资新疆石油的“主流经营”方式。由于新疆民资开采的油井较多,一些同样属挂靠型的民资炼油厂生意也随之红火。2003年温商在新疆新建的小型炼油厂有2个,去年又投资近千万元增建1个。
温商巨利的主要来源显然是卖原油或加工原油后出售。据透露,温商上交了“计划内”原油(或成品油)后,手中还往往能有相当部分“计划外”原油,这时他们既可直接出售也可加工后出售。
加工出售的途径是:先加工成不具备销售条件的“低标油”,再利用关系从石油公司进“超标油”,把两种油“掺标”,然后高价卖给东部地区来的“油耗子”(倒卖石油的油商),丰厚的利润就产生了。
这种交易相当热闹。新疆温州商会人士讲了一个故事:在去年国际油价一路高涨时,新疆某市多数宾馆、酒店的客房住满了从我国中、东部地区来的买油者,他们中大部分是长期倒油的“油耗子”,也有“缺电又缺油”的企业代表。
尽管联营开发为民资进入石油产业提供了空间,但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李金叶认为,小规模投资石油业的民资具有很强的急功近利性,缺乏整体、长远规划,其极可能出现的掠夺式开采将破坏油层结构,使原油含水量增大、油井寿命缩短,造成石油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因投入不足还极易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并且也会有“心照不宣”的偷逃国家税费行为的产生。